近日,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承办法官坚持情理法相融,最终和谐地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彰显了法院干警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行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马某与被告于某因占用场地产生纠纷,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本案经一审判决,二审发回重审,双方当事人相互怨恨,对立情绪极大。承办法官在认真查阅案件卷宗资料后认识到,该案若仅是依法审理、判决,即使结果合法合理,双方之间的关系可能仍会继续恶化,纠纷终将得不到化解。考虑到这一点,承办法官根据案件审理情况,积极沟通联系当事人,在征求双方意愿后,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耐心听取原、被告的意见,找出双方争议的焦点以及发生纠纷的症结所在,摆事实、讲道理,多次引导当事人平心静气解决矛盾,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案结事了后原告表示今后将调整心态,振作精神,重新开始生活。
新时代、新征程,综合审判庭将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调解力度,秉承为群众办实事的态度,用心用情服务好每一位需要帮助的群众,确保办理的案件达到案结事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