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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人民法院关于114名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自动免除职务的公告
作者:政治部  发布时间:2024-04-12 14:36:11 打印 字号: | |

2019年3月28日大荔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于2024年3月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法发〔2019〕12号)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所持有的《人民陪审员工作证》将依法自动注销,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


现将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张宏、朱师德、王拴师、苏智、董阿娟、岳嵘、党万康、王晓莉、张茹、杨波、韩万潮、韩金红、李贝、左剑波、张风、侯建斌、刘洁、刘锐、张淑娥、习辉、王玲、兰博、潘正中、吴胜利、李青娜、王学敏、冯帆、周宁丽、杨波、石培植、李蔚青、孙海军、张云、任飞虎、张振斌、智亚敏、尹福强、陈谊哲、祁铁芹、王亚丽、张蕊红、锁玲、张娜、张微、杨相龙、王营、户五全、胡红卫、雷富荣、高开羊、张孝林、孙天福、王大宝、季问叶、王永芳、张红梅、刘刚、李开吉、王芙蓉、杨照顺、王建成、李二宁、何高升、李芳山、杨长胜、郭百成、李新峰、邓建华、吴安民、穆进学、严江龙、肖建华、张腊梅、郝培明、雷重喜、王新军、董长涛、孟祥强、高磊、石林、张涛、麻雪、尹战斌、薛战涛、邱保宏、强学军、姚永刚、党亚军、翟立红、兰开义、赵兴民、陶西金、周丹、马喜潮、武少强、张宁、张万鹏、李秋芳、曹文保、彭广记、胡仲运、李宏奎、马志强、李婉平、黄蕊叶、郭云泉、李腾、亓伟红、刘红伟、孙嘉悦、王召弟、雷力明、刘建颖、王忠选。


诚挚感谢以上人民陪审员为人民法院审判事业做出的积极贡献!

特此公告



大荔县人民法院 

大荔县司法局 

2024年4月8日




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

2.《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基层人民法院应当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在其官方网站或者当地主流媒体上予以公告,无须再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

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时,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


 
责任编辑:大荔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