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5日,大荔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成功调解一起跨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当即履行,圆满化解矛盾纠纷。
2024年3月,家住云南省某县的李某在抖音上结识大荔县从事瓜果销售的田某,并通过网络与田某达成买卖协议,从田某处购买瓜果4吨。李某在收到货物后,告知田某货运途中部分水果已损坏,要求田某赔偿,田某以其发货时多发800斤货物作为损耗补偿为由,拒绝赔偿。李某一纸诉状,将田某起诉至其所在地云南省某县人民法院,要求田某退还货款并承担其他损失。田某提出管辖权异议,该案移送至大荔县人民法院审理。
案件受理后,考虑原告路途遥远,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原告李某电话联系,但因双方语言差异较大,交流十分困难,且原、被告在前期调解过程中矛盾一度升级,本案调解陷入僵局。为更好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围绕双方争议焦点,多次通过电话、微信文字、视频通话等方式,分析法律事实,权衡双方利弊,兼顾合理诉求,努力缩小分歧。经过多次沟通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告田某即时给付原告李某各项损失8000元。
(手机微信截图)
法律有尺度,法官有温度。本案成功调解并当即履行,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提高了办案效率。大荔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