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官,太感谢你们了,我要给你们送锦旗……”,正在埋头写判决的张蕊法官疑惑不解,这个案子早都结了,怎么会突然收到锦旗?不过,炎炎夏日也抵挡不住当事人表达感谢的脚步,他们向大荔法院两位张法官分别送来锦旗,以表谢意。
一年前,大荔法院民二庭受理了一起涉土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张蕊阅卷后,了解到该案原、被告系亲属关系,双方二十年前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谁料想,二十年后却因房屋归属、合同效力等问题产生恩怨纠纷,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腾交案涉房屋及土地。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张蕊法官为了进一步查明合同履行现状,便前往案涉房屋,组织双方就地调解,同时对该房屋进行丈量,以便作出更为合理的调解方案。
考虑到该案的履行难度及特殊人情关系,合议庭一致认为不能一判了之,庭审前后,审判长张百锁多次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但因双方积怨已久,且缺乏信任基础,对调解工作均存在抵触情绪。于是,合议庭的两位张法官先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谈话,告知利弊关系,同时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分析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及案件若进入执行程序后将会面临的诸多法律后果,引导双方在互谅互让基础上妥善化解纠纷。虽然调解工作反反复复,但还是未能完全消解他们各自心中的委屈。后经合议庭评议,在平衡双方过错程度的基础上,判决由被告向原告返还购房款及赔偿损失等29余万元。
承办法官查看涉案房屋
该案判决后,承办法官张蕊依然坚持不懈与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进行沟通,劝导双方换位思考,及时止损,最终被告主动履行了全部款项,该案得以圆满解决。数日后,原告才向承办法官吐露心声,经过长时间沉淀和调整,其才深切体会到两位张法官的苦口婆心确是为了自己好,也将他们从诉讼矛盾中解救出来。
判后答疑、自动履行、案结事了是司法审判工作的延伸,也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今后,大荔法院将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持续强化判后答疑与判后调解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