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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起纠纷 法官调解止纷争
作者:胡潇元  发布时间:2024-08-05 11:21:59 打印 字号: | |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依法裁判案件是法院审理的重点,但案结事了更是法院人的追求。近日,大荔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与被告协商承揽了大荔县某酒店的木工及混凝土工程,但直至交付使用,被告仍未付清工程款,双方初步结算下剩五万余元。为尽快解决双方纠纷,减轻诉累,承办法官霍晴在案件受理后,及时审查案卷材料,并组织双方开展第一次调解。调解中双方各执一词,对承揽工程的质量及数额存在争议,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秉持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通过多次沟通和“背对背”调解,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陈明利害关系,从情、法、理的角度建议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就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被告按约支付了工程款。

大荔法院始终将实质性化解矛盾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审理每一个司法案件,认真践行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的理念。今后,大荔法院将不断扩展化解纠纷新路子,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用行动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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